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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青企协财经周刊——之224期
发布时间:2020/9/14       浏览次数:1219 次

财经周评


11日盘后,央行公布了8月金融数据,其中8月社融存量增速大幅走高至13.3%,环比7月提升0.4个百分点,大超市场预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原先对货币政策“转向”的担忧,有利于提振短期市场情绪,但是8月社融增速13.3%可能成为年内高点,本轮社融上行趋势可能结束。地方债的大规模发行一方面驱动社融高增长,另一方面也预示着后续基建可能还将持续发力。
估计在社融增速超预期的刺激下,周一市场还能往上再冲一下,但直接反转的可能性不大,毕竟上面有很多套牢盘在等着解套。
9.15的时间点很关键,稳健的投资者可以等这个时间点过去以后再做动作比较稳妥。科技板块一直是活跃资金最喜欢的大行业,从7月中旬开始的调整,很多科技股都已经跌30%以上,一度形成恐慌态势,但机构重仓的核心票,已经开始逐步反弹。如通信里的光模块、IDC和电子里的消费电子,业绩的确定性应该是比较强的个股,已经开始有了调头向上的趋势。
证券时报周末发表评论文章“让损失的都回来吧”,还指明了“暴跌后抢抓反弹的四大方向”,一种“老乡,别走!”的画面油然而生。
评论称,首先,消费、医疗和科技是代表未来中国经济发展趋势的“金三角”,经过本轮调整之后,优质的公司不仅会收复失地,还会再创新高,比如一线白酒业绩持续增长,马上又面临国庆和中秋的销售旺季,业绩迎来释放期。
其次,受疫情影响最大,但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行业出现拐点的行业,最典型的就是航空、机场、旅游等。以航空为例,油价暴跌,航空公司的成本端是下降的,同时,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也有利于航空公司,而一旦国内航线逐步放开,航空公司的业绩就会迎来恢复期和释放期。
第三,行业景气度不断向好的,比如光伏、证券、金融信息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景气度要么受政策驱动,要么受益于资本市场一系列改革,景气度持续提升,龙头公司的估值也会享受一定溢价。
第四,低估值的品种,比如银行、保险、地产、环保、电力等蓝筹股,这些行业龙头企业估值很低,而本身业绩也不差,经济复苏也有利于这些行业龙头公司业绩提升,这些行业龙头股是机构资金作为资产配置的很好品种,而且分红也不错,长期持有的收益也不错。
总得来看,周五的缩量反弹,更像是是短期空头衰竭的低点,多头并没有展现出非常强的态势,总体还是偏谨慎。考虑到9.15的贸易摩擦尚未明朗,缩量反弹中,短线资金大多选择超跌板块,强势板块进入轮动调整为主,短线勿追高,观望为主。长期投资者还需聚焦于大消费、大金融、高端制造等绩优个股,在估值系统性回调的时候低吸为主,而不是股价回升之后大幅追高。


财经要闻

财秘关注

1、证券时报:中国进出口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谷表示,要扩大内需,形成以内循环为主的经济格局,面对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要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就是城镇要达到12万、13万,农村要达到6万、7万。如果中国能达到这个水平,内需推动增长,消费推动增长,或者内循环推动增长可能就相对容易实现。


2、美国财政部:受新冠疫情影响,美国联邦预算赤字目前已超过3万亿美元,几乎是前一年全年赤字的两倍多。美国政府应对新冠疫情的支出大幅推高了赤字水平。在此之前,美国政府11个月内出现的联邦预算赤字纪录是2009年的1.37万亿美元,今年的赤字水平已经远高于当年的纪录。


3、社科院:发布《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0)》。随着科创板市场定价逐步回归,市场对不同企业的估值定价积累了一定经验,下一步科创板将更加强调上市企业的硬科技属性,不仅发挥科创板在注册制改革方面的引领作用,还要发挥科创板在引领实体经济创新创业方面的作用。


一、宏观经济

1、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黄奇帆:“双循环”战略与“一带一路”建设是一脉相承、同频共振的关系。“双循环”战略将为“一带一路”的进一步发展形成强大的机遇和推动力。“一带一路”所实现的“五通”也为“双循环”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发展平台。


2、海关总署:近日,马来西亚登嘉楼州发生1起非洲马瘟,德国勃兰登堡州发生1起野猪非洲猪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德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德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马来西亚输入马属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马来西亚的马属动物及其产品。


3、新华社:多位中美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日前在美国中国总商会举办的视频对话活动上表示,尽管中美两国企业因疫情面临挑战,但大都表示愿意继续在对方国家经营。近期报告显示,超过八成的美国在华企业不考虑撤离中国市场。


4、央视新闻:加拿大菲沙研究所近日发布《世界经济自由度2020年度报告》,再次把香港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自该报告发布以来,香港一直位列全球第一,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对此表示欢迎。


二、地产聚焦

1、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20)》。2019年,北京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稳定性,不加码、不放松,全年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2020年,本市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东莞市住建局:有群众反映,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和社会人员向意向购房人兜售新建商品住房“房源指标”,并拟收取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服务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任何以提供“获取选房指标”“锁定房号”“优先选房”服务为由收取金钱的行为都涉嫌违法违规。倘若市民向这些违规人员支付了金钱,就有可能被忽悠,最终被白白骗取了钱财。


三、股市盘点

1、上证报:《构建我国海外投资权益保护体系》发布。随着我国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海外投资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日益凸显。我国海外投资权益保护体系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还不够,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和未来我国对外投资发展的新形势。建议以法律规则为基础,以政府、多边组织、民间力量为支撑,有效协调运用多种工具,来实施对我国海外投资权益的保护。


2、施罗德:发布2020年全球投资者研究报告。74%的中国投资者认为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将持续6个月至2年,但国内投资者预计未来五年平均年回报将达到12.25%,这一数值超过全球投资者10.9%的平均水平,也超过过去五年沪深300指数6.56%平均回报率(年化)。


3、蚂蚁集团:蚂蚁集团在与旷视科技合作事宜上从未与李开复先生有过接触;蚂蚁集团从未提供任何人脸数据给旷视科技,双方过往合作仅限旷视科技授权其图像识别算法能力给蚂蚁单独部署和使用,不涉及任何数据的共享和传输。目前双方已无相关业务合作。


4、宁德时代:9月10日,成功发行15亿美元高级双期限固息债券。本次发行的5年期和10年期债券融资规模达10亿美元和5亿美元,票息分别为1.875%和2.625%,定价息差为T+165基点和T+200基点,较初始价格指引分别收窄50基点和55基点,最终订单簿超过135亿美元,超额认购超过9倍。


5、深天马A:武汉天马第6代AMOLED产线一期项目已向小米、联想、华硕、传音、HTC、LG等品牌客户量产出货,良率能满足客户要求,目前正进行刚转柔,预计今年末柔性产能将全部释放;二期项目为柔性屏产能,目前关键设备已完成搬入,今年会开始量产。



财经知识


深交所创业板改革 | 交易特别规定(四)

编者按:为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规则,深交所投教中心特别推出创业板改革系列解读文章,
本文主要介绍创业板股票交易公开信息、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证券特殊标识、存托凭证交易及融资融券等业务适用规则等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规则是怎样的?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深交所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买入、卖出金额:
(一)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15%的各前五只股票;
(二)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
(三)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
和原有规则相比有三点变化,一是将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7%调整为涨跌幅±15%;二是价格振幅由15%调整为30%;三是换手率指标由20%调整为30%。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规则是怎样的?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上市首日,深交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3.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哪些情形,属于异常波动?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中,以下情形属于异常波动,深交所将分别公布该股票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一)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
(二)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波动指标自深交所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4.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哪些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在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中,以下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一)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二)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三)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严重异常波动指标自深交所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严重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5.创业板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深交所将采取哪些措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深交所将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信息。若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多种情形的,深交所将一并予以公布。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网站进行了解。
深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加强异常交易监控,要求上市公司核查,要求证券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6.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能否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深交所自该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在规则正式实施前的过渡期内,如有属于两融标的的创业板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深交所自该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
7.创业板股票有哪些特殊标识?
为提示交易风险,深交所对创业板新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做出标识,上市首日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N”;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其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C”。
此外,深交所对在上市时尚未盈利、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发行人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分别作出“U”“W”“V”的特别标识。特别标识在深交所行情信息的产品信息文件中显示,并在深交所网站“市场数据>股票列表”栏目展示。
8.创业板存托凭证交易、融资融券等业务适用哪些规则?
创业板存托凭证交易、融资融券等相关事宜,按照《交易特别规定》中有关股票交易的规定、《交易规则》以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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