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要闻
1、央视新闻:《华尔街日报》刊载一篇题为《施压华为,刺痛供应商》的文章。美国政府出台政策限制向华为公司出口零部件和技术,美国硅谷也将因此受损,因为华为与硅谷的大公司都有生意往来,如从高通和博通购买芯片,从英特尔购买无线发射塔部件等等。
2、新华社: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住建部在4月19日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又对近 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佛山、苏州、大连、南宁 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
3、券商中国:2019年以来,退市力度大幅加强,还体现暂停上市公司数量创下历史新高上。* ST保千、乐视网、千山药机等9家公司被暂停上市,波及投资者达62. 58万户。 再加上4家退市公司的40. 79万股东,波及的投资者户数达103. 37万。
一、宏观经济
1、新华社:近两年来,中国工程机械行业进入“ 景气周期” ,国内主要工程机械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快速增长。业内认为,数字化、智能化正在成为行业新焦点,对掌握技术优势的国外巨头而言,中国庞大的市场“ 蛋糕” 十分诱人。
2、人民日报: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 1260. 95亿元已全部下达,比 2018年同口径增长 18. 85%,连续四年保持每年 200亿元增量。
3、中国银行行长刘连舸:中国银行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在传统信贷方面,中国银行加大清洁能源、绿色交通、污染防治等授信力度,截至 2018年末中国银行绿色信贷余额 8000多亿元,较上年增长了 11. 22%。
4、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绿色信贷、政策、标准、产品的创新,拓宽绿色项目的直接融资渠道,推动一批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绿色小微企业登陆科创板,继续推动深化改革新三板。
二、地产聚焦
1、发改委:特色小镇建设正逐步回归理性,坚持产业建镇、特色兴镇,统筹推进规范纠偏和典型引路,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小镇,淘汰整改了 427个“ 问题小镇” 。
2、21世纪:新城控股、泰禾集团、光明地产等房企均收到上交所的问询,上交所问询的方向与公司负债、存货减值、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资金往来等相关。业内人士指出,房地产行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其资金链越发引起监管部门关注。
3、澎湃新闻:上海起家的地产商绿地控股西南区域事业部将多个商业项目列入了出售计划,其中也包括了高达 468米的成都第一高楼——成都绿地中心。列入出售计划表的优质商办项目的整体货值超过了 80亿元。
三、股市盘点
1、上证报:截至 5月17日,券商年内发行的债券规模达3376. 2亿元,同比增长23.3%。从净融资来看,券商债券融资规模增长更为显著。截至5月 17日,券商年内净融资规模为1260.3亿元,同比增长118%。
2、证券日报:今年以来,包括中兴通讯在内已经有 5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均有换购 ETF的计划,目前仅有中兴通讯和三七互娱的大股东顺利完成换购。这些换购计划如果顺利实现,大股东将合计减持 49. 4亿元的上市公司股份。
3、证券时报:本周,北上资金再次净流出逾190多亿元,刷新了上周刚刚创下的174亿元历史第二单周净流出纪录,而5月仅前两周北上资金就净流出了364亿元,比2015年7月净流出315亿元的历史单月净流出纪录还多近 50亿元。
财经知识
知晓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二)
在上一期节目中,为大家介绍了科创板信息披露的查询方式、语言规定以及监管等方面内容。今天,将继续为大家进行更多有关科创板信息披露的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科创板上市公司策划重大事项,如果持续时间较长的,投资者的知情权是如何保障的吗?
科创板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较长的,应当按照重大性原则,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及时提示相关风险,不得仅以相关事项结果尚不确定为由不予披露。
投资者应当及时关注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做出合理投资决策。
投资者在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过程中,他们的参与权和表决权又是如何得到保障的呢?
整体上来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如下方面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和表决权:
一是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列入公司章程或者作为章程附件。
二是上市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规定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披露原因及后续方案。同时,采用网络投票、累积投票、征集投票等方式,保障股东参与权和表决权。
三是对于股东书面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股东大会,不得无故拖延。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上市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时披露股东决策所需的其他资料。
关于股东回报政策,科创板上市公司是如何规定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回报股东,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阶段,制定并执行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股东回报政策。
上市公司明显具备条件但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上交所可以要求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投资者说明会、公告等形式向投资者说明原因。
如果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出现了异常,投资者是否可以从保荐机构出具的报告中了解到相关信息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应当在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显著位置就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发表结论性意见。投资者可以从保荐机构出具的报告中了解相关信息。
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质押股份的信息,投资者可以了解哪些内容呢?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出现如下情形的,应披露以下信息:
一是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以及之后质押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本次质押股份数量、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以及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质押期限、质押融资款项的最终用途及资金偿还安排等信息;
二是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或其他资信恶化情形的,应当披露债务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可能被平仓的股份数量和比例等信息。
此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当在 2个交易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本次质押股份数量、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现质押平仓风险的,投资者如何了解相关信息?
科创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质押平仓风险的,应当及时通知上市公司,披露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拟采取的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或平仓风险解除的,应当持续披露进展,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