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周评
6月市场大幅下跌,主要触发因素是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以及投资者对国内经济增长的悲观预期。展望七月,尽管内外部环境依然充满不确定,但短期累计跌幅较大,市场存在止跌企稳、超跌反弹的内在需求。
7月6日,沪深两市再度V型反转,均以红盘报收,两市总成交额逾3500亿元。白马股绝地反击,保险、食品、家电等板块涨幅领先。两市成交逾3500亿元,成交额较前几日有所放量。一周之内市场两度V型反转,或意味着部分资金已经觉醒。资金流向上来看,资金净流入的行业变多,且主要集中在有业绩支撑的白马股板块,与此同时,资金净流出行业的净流出额明显减少。
随着板块和个股估值的逐渐走低,从长线投资角度考虑,白马股的价值已经得到部分资金的认可,对相关公司的股价形成有力支撑,除了资金的认可外,面对低估的股价,上市公司积极回购,大股东大举增持,也算是在低价抄底自家股票了。
A股2638点黄金坑两年半之后,整体估值已经接近回到坑底,但是结构上已经发生的一些变化。在食品饮料医药生物等消费股身上,根本看不到黄金坑的影子,而在煤炭钢铁包括银行地产股身上,看到了明显的坑,但是却不敢说是黄金。只有等到导致这些大盘蓝筹今年杀跌的原因明显消褪,才可以真正称得上遍地黄金。
七月份的核心交易特征是震荡筑底,等待时机。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消息面风云多变,7月中旬创业板业绩将全面落地,特别是中美贸易冲突,给市场增加了不确定性。伴随市场加速寻底,恐慌情绪也在加速释放,短期内规避杠杆压力较大或资产质量较低的个股。往后看则不必过度悲观,短期阵痛外要看到去杠杆政策的长期益处。建议关注连续下跌后兼具估值安全边际和业绩稳定性的超跌个股。
财经要闻
一、宏观经济
1、新华社: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国经济有“三个不会变”。一是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变,二是市场化改革的取向不会变,三是扩大开放的决心不会变。
2、四川新闻网:外管局管涛指出,资本兑换中如何防范风险,有几个方面包括增加人民币弹性是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管理从合规性监管转向审慎性监管。把资本管制作为最后一道防线,采取尽可能少的代价,实施临时性的管制措施,一旦市场恢复平静后,把管制措施撤销,让市场恢复常态。
3、新华社:汤森路透日前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中国企业并购交易总额达3227亿美元,其中跨境并购交易额达766亿美元。中国企业跨境并购在过去十年,尤其是2014年以来增长迅速。尽管面临更复杂的国际投资环境,今年上半年中企跨境并购交易额同比增幅仍达到46%。
4、一财: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银保监会已在制定银行业和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行动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以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为抓手,扎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保险活动。
5、央行旗下《金融时报》:面对美联储6月加息且释放年内4次加息信号,人民币汇率近期的走势可谓“处变不惊”。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人民币汇率经过去年以来的调整,已进入双向波动的合理区间,经济基本面决定了其不存在大幅贬值的可能。
二、地产聚焦
1、华夏时报:2018年北京仍然坚持“房住不炒”,在限购限贷、预售限价等政策严控下,新房供应极度低迷,新房市场成交规模明显回落,并持续低位运行。2018年上半年北京销售金额TOP10房地产企业合计销售额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2%。
2、新华社: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开展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截至5日,西双版纳州已有89家中介机构被停业整顿,210家违规中介被关停。
3、21世纪: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包括碧桂园、万科、保利地产、龙湖、金地、招商蛇口等在内的二十余家房企,已在粤港澳大湾区落地长租公寓。
三、股市盘点
1、央视网:2017年度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高达8463亿元,创历史新高,较2016年度的6823亿元增长24%;2017年度深市有1620家推出现金分红方案,占比约77%,分红金额合计2200多亿元,比2016年增长17%,再创新高。
2、券商中国:A股市场有望迎来首家“浙江籍”农商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这家银行也因沉下乡进社区、转型零售银行的模式,被不少农商行视作标杆。中小银行的排队速度在加快。
3、中证报:数据显示,7月份以来的短短5个交易日,已经有74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回购预案或者回购进展,上市公司主动式回购的计划规模已超过78亿元。
4、上证报:面对退市股,部分投资者依然火中取栗。市场人士提醒,须警惕这些退市股交易中“末路狂奔”上演诱多行情,部分短炒资金抄底可能在为最后的出逃做准备,投资者一定要理性对待。
5、中国基金报:2018年上半年,短期理财债券基金仅半年时间增长了3300多亿元,目前总规模已达到7124.93亿元。是今年上半年增幅最大,“最火”的一类基金。正是这一类产品,或迎来新的整改新规。
财经知识
大西安产业基金申报指南(2018年度)
为加快实现市十三次党代会“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奋斗目标,全面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大西安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全力培育打造万亿级产业带及千亿级产业集群,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对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按照《大西安产业基金设立方案》(市政办函﹝2017﹞353号)、《大西安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大西安产业基金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大西安产业基金
大西安产业基金采用“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群”的双层结构设计。由西安市财政通过“整合+新增”的方式出资设立初始规模100亿元的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基金吸引社会及金融资本在西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发展(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业、文化、旅游、农业(产业扶贫)、资本市场等重点产业领域组建产业发展基金群,最终形成产业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群。
(二)产业发展基金群
原则上,各产业发展基金群由各产业细分领域子基金集合组成,不单独设立法人主体。通过引导基金法人主体(即西安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和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即西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履行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能和引导基金的管理运营职能。
(三)投资方向
引导基金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发展(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业、文化、旅游、农业(产业扶贫)、资本市场等全市重点产业领域。
(四)投资方式
引导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围绕各产业发展基金群框架布局,结合各产业领域内细分行业或企业发展阶段,以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司制、有限合伙制等组织形式,联合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
引导基金对单支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且不为第一大出资人或股东。其中,产业类子基金一般按10%比例出资、出资额最高不超过3亿元;创投类子基金一般按20%比例出资、出资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天使、种子类子基金一般按30%比例出资、出资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引导基金与子基金其他出资方原则上按认缴出资额同比例出资、同期到位。
二、申报原则
(一)本申报指南适用于申请引导基金出资的由社会资本拟发起设立的子基金和社会资本已设立的子基金。对于社会资本拟发起设立的子基金,由社会资本主发起人或拟担任该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申报机构申请引导基金出资;对于在西安行政辖区内已注册设立的子基金,由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作为申报机构申请引导基金增资。
(二)对于引导基金根据产业规划和需求而顶层设计的子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公开招募和遴选子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另行通知。
(三)大西安产业基金各子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投资企业和项目,拟接受股权投资的企业请根据《大西安产业基金子基金信息表》(详见附件1)联系子基金。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机构本身可申请作为子基金管理人,也可新设、委托或推荐子基金管理人,子基金管理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子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注册在西安市,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在相应的行业监管机构、国家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
3、为子基金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私募股权基金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且高管人员已取得良好的管理业绩。
4、子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子基金管理人若作为子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则应向子基金认缴不低于子基金规模1%的出资。
6、子基金管理人须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有良好的基金管理历史业绩和基金募资能力。
7、子基金管理人应熟悉西安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具有相关领域的投资背景资源,且能够调动银行、券商及产业等相关资源,与西安本地产业对接,优化西安产业结构。
除符合以上子基金管理人规定条件外,子基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注册在西安市,子基金认缴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其中,产业类子基金,单支基金认缴规模一般不低于10亿元;创投类子基金,单支基金认缴规模一般不低于1亿元;天使、种子类子基金,单支基金认缴规模一般不低于5000万元。
2、子基金的认缴规模可分期募集,但总募集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首期募集实缴额应不低于认缴规模的30%。
3、子基金其他出资人数量一般不少于3个(含),且子基金其他出资人中必须至少有1个社会资本主发起人,原则上其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
4、除并购基金或市政府另有规定外,子基金对单一投资项目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股本的30%,且不能成为单一大股东。子基金对单一投资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该子基金资产总值的20%。
5、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一般不超过7年。
6、子基金投资于西安市辖区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基金实收资本的50%。
7、申请引导基金增资的已设立的子基金,其实缴出资应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50%,且已在相应的行业监管机构、国家监管部门完成备案。
8、子基金应有明确的募集计划、投资进度、存续期限、投资领域、投资计划、决策机制、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同时应有储备项目和首期募集资金拟投项目。
9、子基金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改部门完成备案。
(三)优先选择
优先选择有良好的基金管理业绩和基金募资能力的申报机构,优先选择能够引进中省资源的申报机构,优先选择熟悉西安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且具有相关领域的投资背景资源的申报机构。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请自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提交《大西安产业基金申报书》(详见附件2),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首页及骑缝章)后,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版(盖章后的纸质版申报书扫描成PDF格式,光盘2份)送达或寄至西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引导基金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请按照A4纸张格式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西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申报指南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滚动申报。